志愿填报
1.考生在文化考试结束后、评卷开始前,由就读学校组织考生一次性在网上填报升学志愿。
2.考生志愿分四个批次填报:
提前批次:
(1)省溧中、南师附中、金陵中学指标生(一个志愿);
(2)高等师范学校或普通高中科技、体育和艺术特色学校(一个志愿)。
第一批:省溧中(一个志愿)。
第二批: 县二高中、县三高中、县中等专业学校综合高中、高等职业学校、技师学院(三个志愿,有一个为只能填普高的零志愿)。
第三批: 中等专业学校、技工学校(一个志愿)。
3、 考生升学志愿填报,须经本人和监护人签字,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。
填报志愿是考生应有的权利,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涉考生自主填报志愿,不得强迫考生报考本校或某些指定学校。考生因故无法填报志愿,可于填报志愿结束后一日内,直接向县招办申请单独填报。
4.招生范围
(1).县三所普通高中和县中等专业学校面向本县招生。
(2).经市教育局批准,南师附中、金陵中学指标生依据安排的计划面向本县招生。
(3).省、市命名的科技、体育和艺术特色学校依据安排的计划可在本县招收特长生。
(4).省内有计划安排的职技类学校可在本县招生。
2012南京溧水中考志愿填报政策